立法院通过《农业发展条例》部分条文修正案,正式开放农地可设置初级加工场。这项修法被视为台湾农业转型的重要里程碑,旨在提升农产品附加价值、缩短产销距离,并协助农民从单纯的生产者转型为兼具加工能力的经营者。
长期以来,台湾的农产品加工设施多集中于工业区或特定区域,农民须将收成后的农产品运送至远处加工,不仅增加运输成本,也影响产品新鲜度。此次修法允许在农地上设立“初级加工场”,意指进行简单物理加工(如清洗、分级、干燥、粉碎、烘焙等)且无污染疑虑的场所,使农民能在产地直接进行初步加工处理。
此举预期将带来多重效益。农民可即时处理当季盛产的农产品,减少因滞销导致的损耗,并透过初级加工延长保存期限。经过分级、包装等处理的农产品,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与售价可望提升,增加农民收益。产地加工也能促进农村就业机会,吸引青年返乡投入农业相关产业。
修法也设下明确规范,以防止农地滥用。初级加工场须以自产农产品为主要原料,且加工面积不得超过农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,并需符合环保、建筑安全等法规。地方政府将负责审核申请,确保加工行为不影响农业生产本质。
农业专家指出,国际趋势正朝向“食农循环”与“六级产业化”发展,即结合生产、加工与销售,提升农业整体产值。此次修法正呼应此方向,让农民不再局限于初级生产,能更灵活地应对市场变化。未来若搭配技术辅导与行销支持,台湾农产品将有机会以更高品质与多样性,进军国内外高端市场。
农地开放设立初级加工场,不仅是法令的松绑,更是农业思维从“产量导向”转向“价值导向”的关键一步。如何在活化农地与维护农地农用之间取得平衡,将是政策落实后的观察重点,但无疑为台湾农业的永续发展开启了新的可能。